庭审:我方主张:1、原告诉求相关标准过高..........;2、已向被告投保了交强险及100000元商业险,不再承担责任;3、我方已先行支付9600元费,请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被告人保辩称:1、诉求过高;2、保险人不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被告黄某未投保不计免赔,应扣除10%的免赔率。被告...
远端显示欠理想”和“胎儿右侧肢体因胎位因素显示不清”。在此种情况下,医院未对胎儿可能存在肢体远端缺如的风险引起足够的关注,未将胎儿可能存在的医学风险及时告知患者,致使患者错过了及时“追踪复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时机,存在未切实履行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的过错。根据...
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因关于当地房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辩护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无法履行合同付款义务的原因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当事人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更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应认定双方所签意向书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该意向书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须要双方再签订正式的...
二处的财产都是被上诉人马艳梅的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双该当事人没有争议。二处挂靠在上诉人东建公司内,东建公司在管理上投入了人力、物力,但这不是投资,不能据此取得对二处的直接经营管理权,并且东建公司在这方面的投入已经由二处交纳的管理费补偿。祁占禄在世时,二处的事务就...
填充式条款不能作为格式条款认定。《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当事人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为重复使用之目的;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情形又包括:在当事人双方签订认购书后到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的期限内发生了不可抗力事由或其他当事人意志...
要解决个争议焦点,原告是否应该承担曾某死亡原因的举证责任,首先应该明了保险赔偿中的举证责任,确定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本案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对于保险合同的成立、被保险人已死亡及原告与被保险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没有争议,因此在此笔者主要分析确认保险事故的性...
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签订协议书,投资公司租赁物业公司土地使用权,按年支付租金;合同期10年。签订合同后,投资公司投入2500万元进行厂房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用后不久,物业公司擅自断绝投资公司厂房的水电供应...